襄阳晚报讯【通讯员王洪 全媒体记者闵佳】无证驾驶车辆倒车,致一名独自玩耍的男童死亡,一男子面临刑法的惩罚。
2020年6月5日傍晚,家住襄城区某村的男子冯某,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吊车,准备从田里吊一辆侧翻的收割机回村。抵达目的地后,因吊车不能施吊,且村里道路狭窄无法掉头,冯某遂倒车准备原路返回,结果撞倒了独自在路中间玩耍的男童壮壮。
有村民看到后大声呼喊,让冯某立即停车。冯某听到后忙停车查看,后来,他与村民将壮壮送至医院。壮壮最终抢救无效死亡,冯某回到案发现场等候处理。
经法医鉴定,壮壮系交通事故致胸腹腔脏器严重损伤而死亡。警方认定冯某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壮壮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2020年6月14日,经警方调解,冯某赔偿壮壮的父母15.5万元,壮壮的父母对冯某表示谅解。
襄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违章倒车,因而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交通肇事罪。事故发生后,被告人冯某积极抢救伤者,在现场等候交警处理,庭审中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其赔偿了被害方的经济损失,被害方表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鉴于被告人冯某有悔罪表现,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可以宣告缓刑。
2020年11月2日,该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作出判决:被告人冯某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责任编辑:汪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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