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五家口腔诊所、一家大药房、一知名健康体检中心被罚!看看有没有你去过的 12月30日,襄阳日报全媒体记者获悉,市卫健委对我市五家口腔诊所、一家大药房、一家体检中心作出行政处罚。点击图片查看详情樊城区邹桂兰口腔诊所 行政处罚案件 2020年12月15日,樊城区邹桂兰口腔诊所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和规定。根据《消毒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四)项,襄阳市卫健委对该口腔诊所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樊城区郑宜口腔诊所 行政处罚案件 2020年11月21日,樊城区郑宜口腔诊所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襄阳市卫健委对该口腔诊所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900元整的行政处罚。襄阳市金言口腔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处罚案件 2020年11月10日、21日,襄阳市金言口腔门诊部有限责任公司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襄阳市卫健委对该公司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900元整的行政处罚。樊城区李涵口腔诊所 行政处罚案件 2020年9月9日、10月30日,樊城区李涵口腔诊所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襄阳市卫健委对该口腔诊所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900元整的行政处罚。樊城区倪妮口腔诊所 行政处罚案件 2020年5月30日、9月30日,樊城区倪妮口腔诊所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 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襄阳市卫健委对该口腔诊所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900元整的行政处罚。襄阳新生万家好大药房 行政处罚案件 2020年11月13日,襄阳新生万家好大药房未经中医主管部门备案擅自举办中医诊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襄阳市卫健委对该药房作出没收违法所得7042.3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襄阳阳光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 行政处罚案件 襄阳阳光健康体检中心有限公司未给从事放射工作的人员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根据《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襄阳市卫健委对该体检中心作出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元整的行政处罚。◆1小时到神农架!襄阳这条高速今日全线贯通!◆名单公示!襄阳这些集体和个人拟记功◆通知:2021年1月1日起,全部关闭◆重磅!湖北2021新高考方案出炉(附解读)来源:全媒体首席记者李兴会 见习编辑:秦小芳|审核:严巍 校对:张文进|终审:释喻 运营:襄阳日报社 你的每个赞和在看,我都喜欢! 责任编辑:秦小芳 标签: 口腔诊所 行政处罚 襄阳 放射 诊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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