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法律援助案例展示 贫困家庭遇车祸法援律师助维权

2020-11-11 10:35:25 来源:襄阳晚报人阅读

□全媒体记者闵佳

一名家住偏远农村的村民不幸遭遇车祸,索赔困难。法律援助律师向他伸出援手,帮他在最短的时间内拿回了经济赔偿。

南漳县李庙镇高家庄村村民张某因病致贫,家里有四口人,其幼子还身患先天性肾病,没有劳动能力,常年住院治疗。

2019年12月9日,张某的长子开车送张某到县城看病,在途中与对向行驶的铲车相撞,张某身受重伤。南漳县交警大队对此事故认定:张某的长子负事故次要责任,肇事方负主要责任,张某无责任。事故发生后,肇事方仅垫付部分医疗费,就再也不肯拿钱出来赔偿张某的其他损失。张某多次与肇事方沟通无果,遂找到南漳县法律援助中心求助。

该法律援助中心承办此案后,迅速为其指派湖北水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刘冬免费为其代理诉讼,并积极与司法鉴定所沟通协调,申请为其提供免费司法鉴定。经鉴定,张某的损伤不构成伤残,建议其误工期为120日,护理期为60日,营养期为60日。

刘冬帮忙调查取证,发现肇事方的铲车没有购买任何车险,且张某想把自己的人身损害赔偿和儿子的车辆损失一并主张。但是,根据侵权责任法,张某的人身损害和儿子的车辆损失分属两个法律关系。刘冬遂耐心地向张某作法律讲解,帮助他弄清了法律事实。

2020年9月2日,刘冬就张某的人身损害赔偿向南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0年9月25日,经过法院审理,张某的损失由肇事方和张某的儿子按照主次责任共同赔偿,车辆损失由车主张某的儿子另行主张,当庭没有调解成功。

刘冬深感此案受害人张某难以获得经济赔偿的复杂性,在开庭结束后,主张申请法庭以调解案件进行处理,希望由此能使张某快速获得赔偿,既能减去不必要的诉讼,也能减少肇事者不积极履行判决强制执行带来的麻烦。好在双方展开多番谈判后,开庭结束当天中午就张某的人身损害和车主张某的儿子的车辆损失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并签订了调解协议,张某当即获得赔偿结案。

(文中当事人为化姓)

编辑:蒋琦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