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晚报讯【通讯员陈洪清 全媒体记者黄金晶】记者28日从宜城市获悉,宜城市人民法院对公安交管部门移诉的11名涉嫌危险驾驶罪的醉驾司机进行了集中宣判,根据醉酒程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认罪悔罪态度等,分别处以罚金,并判处2个月至4个月拘役。
为切实减少酒醉驾违法犯罪行为,今年以来,宜城公安交管部门推行酒驾每日必查制度,即每天安排至少一个交警中队开展查处酒驾违法行动,具体行动时间不固定,具体设卡地点不固定,执勤人员不固定。同时,组织各农村派出所定期开展酒驾查处行动,形成城乡联动、遥相呼应之势,消除执法死角。
自今年4月推行每日必查制度以来,宜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联手各派出所共查获酒驾1144起、醉驾41起,全年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率同比下降11.9%,亡人交通事故同比下降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