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标车过渡期为3年

2021-01-01 10:14:22 来源:襄阳日报客户端人阅读

民警纠正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资料图片)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孙凤玲】对于条例施行前已经购买的超标电动自行车如何处理,是本次立法的难点、重点问题,也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条例对施行前已经购买的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实行限期退出制度,退出期限为三年。2020年12月30日,在《襄阳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上,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许万红对此进行了解释说明。

许万红说,之所以设定三年的过渡期,是因为按照省公安厅《关于规范电动自行车登记工作的通知》的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过渡期原则上不超过三年”。我市依据规定,取最高年限,设定了三年的过渡期,从而实现存量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自然消化,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


来源:襄阳晚报


编辑:李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