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晚报讯【通讯员邓丽 全媒体记者黄金晶】发生交通事故后,应该第一时间报警。然而近日在南漳县,一名司机撞倒交通护栏后,对损坏的交通设施不管不顾,一走了之。虽然经过一番思想斗争,他在第二天选择了报警,但还是被交警认定为肇事逃逸。
1月31日22时30分左右,在南漳县城新时代广场门前路段,一辆丰田牌越野车在行车过程中撞倒路边的一排护栏和路灯。
事故发生后,司机没有留在现场报警,而是驾车逃逸。
公安交管部门通过视频监控发现,该车在行进过程中突然“蛇形走位”,可能涉嫌疲劳驾驶或酒后驾驶。摸清该车的行车轨迹后,民警确定该车停放在中央华府小区内。
民警准备前往扣押车辆时,接到了车主的电话。车主魏某称,自己是经营牛羊肉生意的,由于年关生意繁忙,连续几天没有休息好。当天晚上他与朋友聚会,因为精神疲惫加之身体不舒服,便提前开车回家。途中,他突然感到身体剧烈疼痛,想停车休息,但因疼痛导致操作不当,这才撞上了护栏和路灯。事发后,他非常害怕,便驾车驶离现场。
经查,魏某的行为属肇事逃逸。民警依据相关法规对魏某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0元、驾驶证记12分的处罚。
交警提醒,发生单方交通事故,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损失的,驾驶人未报警并驶离现场,应依法认定为肇事逃逸,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承担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