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难定责 各退一步终和解

2021-03-11 14:31:50 来源:襄阳晚报人阅读

去年5月,四位老人找到市市场监管局东津分局投诉称,一家婚庆服务公司收取了他们每人2000元的培训费,签订培训合同后却不履行相关约定。老人们认为该公司违约,要求退款。

经调查,四位老人为了丰富晚年生活,参加了该公司的一个艺术招生培训项目,于2018年6月6日签订合同,每人交了2000元培训费。公司承诺提供以戏曲为主的教学培训活动,并为老人们提供演出机会,若两年内不能上台演出或者每人收入不到2000元,公司将退回费用。“两年时间即将到期,教学培训没开展几次,我们也没参加过演出。”投诉人说。

商家表示,收取投诉人人均2000元的培训费并签订合同属实,但四位投诉人未按规定的制度参加培训活动,违约在先,因此他们无法继续履行其他合同约定。

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均无法提供有利证据,工作人员无法判断哪一方先违约,遂进行调解。

经过沟通,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握手言和。(全媒体记者张嫚)

编辑:蒋琦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