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袭击辅警获刑七个月

2021-03-16 10:51:52 来源:襄阳晚报人阅读

襄阳晚报讯【通讯员王洪 全媒体记者闵佳】2021年3月1日起,袭警罪生效。几年前在宜城,有一名年轻男子就袭击了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辅警,就算当时没有袭警罪,也不影响刑法惩处他。

2017年12月24日晚,宜城男子阿龙来到某高档KTV唱歌。其间,他想拿几瓶酒水喝,却撞到了男子李某。两人争论起来,进而互相辱骂、殴打。KTV负责人见拉不开架,忙报了警。

接警后,宜城市公安局鄢城派出所的一名民警带领六名辅警赶到现场。然而,阿龙与李某等人不听劝阻,继续互相殴打。

民警辅警见状便站在两拨人中间,将双方隔开。阿龙不听警告,抄起一个铁质垃圾桶对着其中一名辅警的背部狠狠砸了下去。民警辅警随即将阿龙按倒在地。但双方其他人员又继续互相殴打起来。随后,增援警力赶到才将事态控制住。

2019年8月30日,阿龙主动到宜城市公安局鄢城派出所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2020年12月1日,他在宜城市人民检察院签下了认罪认罚具结书,自愿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宜城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阿龙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构成妨害公务罪。其主动投案,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阿龙有犯罪前科,酌情予以从重处罚。

2021年1月20日,该院判决被告人阿龙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编辑:蒋琦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