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周斌 全媒体记者 黄金晶
每个法律人心中都有一个法治梦想。从1995年进入检察院那一天开始,守护正义就是乔富粤最大的梦想。
乔富粤,现任枣阳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从检26年以来,他共办理各类刑事案件1700余件,无一差错。从2010年担任公诉科科长开始,只要遇到大案、难案,他都会主动请缨,用实际行动履行一名检察官的职责使命。
2018年,樊某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交由枣阳办理。截至案发,该组织实施了数十起刑事犯罪案件,严重危害襄阳地区社会秩序,影响恶劣。
了解到该情况后,乔富粤主动要求参与案件办理,带领团队第一时间介入。
当时,关于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特征”证据标准的规定尚未出台。为了精准打击犯罪,乔富粤通过向上级请示、与同级协商,明确了该案中黑社会性质组织四个犯罪特征的证据固定标准,提出了28条侦查意见引导侦查方向,保证了侦捕诉工作的无缝衔接。
该案先后提请逮捕犯罪嫌疑人47人。为了把案子办成“铁案”,乔富粤带领办案团队全面核查了每名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依法对45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对犯罪情节轻微的2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依法追捕漏犯24名。秉公执法、不枉不纵,在该案得到了最好体现。
案件移送起诉后,乔富粤和同事开始了辛勤工作,在45天内制作了1701页100余万字的审查报告。通过精准分析,他们又追加了包庇罪、行贿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三个漏罪,撰写了长达52页近3万字的起诉书。
此案宣判后,樊某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余44名涉案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年3个月至8年5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1.5万元到40万元不等的罚金。
执法司法中万分之一的失误,对当事人就是百分之百的伤害。乔富粤始终提醒自己,身为司法人员,必须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追求工作的极致,方能实现肩扛公平、手持正义的梦想。
2019年,在办理唐某某、吴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时,他发现卷宗记载吴某某多次供称共同参与作案。但在提审时,吴某某辩称自己只是陪同到过现场,还劝受害人不要上当。
乔富粤立即调取讯问同步录音录像,反复进行甄别,并认真核实了证人证言。通过“抽丝剥茧”,还原了事实真相:案发当天,唐某某邀约吴某某一起喝茶,后乘吴某某打电话之机,以接人为由骗走被害人摩托车,被害人遂误以为二人共同实施了诈骗行为。归案后,吴某某由于不懂法律,并未认真进行辩解,导致原讯问笔录部分失真。
案件审查清楚后,检察院依法对吴某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吴某某被无罪释放后,不停地对乔富粤说:“谢谢你还我清白!”
2020年初,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按照一手抓防疫、一手抓办案的要求,乔富粤又带头投入抗疫一线,下沉社区参与疫情防控。
因疫情期间不能当面提审犯罪嫌疑人,乔富粤首先提出了纸来纸往、列明拟讯问的问题,再送进羁押场所让嫌疑人作答的方法,保证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审查工作。在他和同事的努力下,检察办案没有因为疫情而受阻,更没有因为疫情而有失公正。
因工作突出,乔富粤先后荣立个人一等功1次、二等功3次、三等功2次,荣获“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模范检察官”“湖北省先进工作者”“湖北省十佳检察官”“荆楚楷模”“襄阳百杰·法治杰出人物”等荣誉称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