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晚报讯【全媒体记者沈明晶 通讯员范生平】7月19日,记者从市住建局了解到,住建部门联合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加快商品房不动产权证办理进度,对五家不提供相关资料或擅自抵押房产等,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的房地产公司进行了处罚。
武汉江城置业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开发建设的“绿洲花园”项目,在2016年6月1日前陆续交付使用,但至今未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相关资料办理首次登记,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襄阳和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怡和苑二期”项目,在2016年6月1日前就陆续交付使用,但至今未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相关资料办理首次登记,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君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香山花园”项目,在2016年6月1日前就陆续交付使用,但至今未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相关资料办理首次登记,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襄阳中兴商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中百电商生态城”(现“方圆荟中百广场”)项目,2017年9月30日起陆续交付使用,但一直未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供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所需资料,导致买受人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
筑和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的“朗曼·梦公园”项目,没有按规定为买受人办理不动产权证。
市住建局依法对武汉江城置业有限公司襄阳分公司、襄阳和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君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筑和置业有限公司、襄阳中兴商业有限公司共五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给予警告、限期改正、罚款两万元的处罚。
为方便群众,市住建局在进行处罚的同时,联合市不动产登记局等部门按照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进行处理,积极为业主办理相关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