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晚报讯【全媒体记者沈明晶 通讯员王宇 龚停锋】9月22日,记者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获悉,为规范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规划建设管理,该局制定了《襄阳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目前正对外征求意见。未来,我市居住区将全力打造5—15分钟便民生活圈。
5—15分钟便民生活圈,就是要让市民在合理的步行距离可达范围内,享有较为完善的养老、医疗、教育、商业、交通、文体等基本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办法》指出,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是指对应居住区分级配套规划建设,并与居住人口规模或住宅建筑面积规模相匹配的生活服务设施。
依据国标相关规范,《办法》拟将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划分为三类:1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初中、大型多功能活动场地、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医院)、门诊部、养老院、老年养护院、文化活动中心(含青少年、老年活动中心)、社区服务中心(街道级)、街道办事处、司法所、派出所等;10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小学、中型多功能活动场地、菜市场等;5分钟生活圈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社区服务站(含居委会、治安联防站、残疾人康复室等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化活动站(含青少年活动站、老年活动站、城市书房等)、幼儿园、老年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社区卫生服务站等。
《办法》拟规定,新建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独立地块配建的15分钟、10分钟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原则上由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设,也可由一级土地开发单位配合或代为建设;随开发建设项目配建的5分钟生活圈公共服务设施,一般由开发单位统一集中建设。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表示,《办法》明确了开发单位建设的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无偿移交给各城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同时要求居住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应与建设项目同步规划、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以有力地保障市民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
《襄阳晚报》(2021年9月24日05版)
(编辑:蒋琦威 审核:王雨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