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网信办 江珊
网红时尚这阵风,最近终于也吹到了“佛门”,“佛媛”文化横空出世,所谓“佛媛”是互联网衍生出来的一个新词,泛指以抄经、拜佛、品茶为生活方式,同时具有美貌和财富的新“名媛”,见识过“拼团名媛”的炒作戏码,就不难理解“佛媛”包含的讽刺意味,从“拼团名媛”到“佛媛”,无非是那些陷入名利虚幻、追求“精致生活”的不入流的年轻网红,以及深谙炒作之道的投机分子,在一种人设被击碎后,换个马甲继续诓骗人罢了。
掀开“佛媛”伪装虔诚的“道袍僧服”,里面爬满了炫富带货的“虱子”。这些所谓的“佛媛”前往寺庙,和红墙合影,光顾茶室和素食馆,然后转头在朋友圈装模作样感慨万千:“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说的话句句超凡脱俗,字字不离修行,干的却是一件件俗气事。抄的什么经不重要,重要的是各种名牌包包一定要出镜,表面云淡风轻、人淡如菊,实际每条动态都在炫富,身披一身素色旗袍,满嘴“无欲无求”,却遮不住利欲熏心。佛媛们如此大费周章,其实不仅仅只为炫富,其所信奉的显然也不是什么禅意真经,而是彻头彻尾的“流量生意经”“骗人经”,忽悠大家去买她的假货或者给她打赏。
其实,秀身材、秀包包、秀生活本是个人自由,但在宗教场所大肆摆拍,赚取流量,打着“擦边球”卖货,她们这样的行为,不但扰乱佛门清净之地,更“山呼海啸般涌入社交媒体”,污染社会风气和佛教文化,借助网络传播形成极坏的影响。从法规政策方面来说,“佛媛”们在有了流量之后的带货行为仍处在灰色地带。可能还涉嫌违法违规,我国《宗教事务条例》第五十三条明文规定,“禁止以宗教名义进行商业宣传”。制造人设,已经是整个网红产业的标配玩法,但无论如何,这样的人设不应挑战公序良俗的社会底线,商业化行为也应当有其道德底线。
没有人反对合法合规的“网络带货”方式,然而,以“佛”为由头,敲着清心寡欲的木鱼,唱着满是铜臭的生意经,以虚假的人设,骗用户花钱购物,用露骨的穿衣打扮,吸引大众的流量,那就有失分寸了。
假意终究会被戳穿,闹剧总有收场之时,说到底,需要的是全社会对这种歪风邪气形成一致而鲜明的态度:对平台而言,要见到露头就打,不给其炒作和流量变现的机会;对公众而言,则要擦亮眼睛,自觉抵制。媛们也无需像贪婪的寄生虫一样,四处招揽流量密码,为自己哗众取宠。这样的吃相,未免太难看。流量时代,裸泳者终将溺水。
(编辑:黄文君 审核:王雨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