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时评 |法情理兼容让判决有力度更有温度

2022-01-11 18:15:00 来源:汉江网人阅读

汉江网评论员 张志克

1月10日,人民日报刊发《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一审宣判》一文。山东省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对原告江秋莲与被告刘暖曦生命权纠纷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刘暖曦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0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00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正义会迟到,但不会缺席!任何犯下罪恶的人最终都会受到法律的审判和仲裁,即使一时侥幸逃过,但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一定会被制裁。

亮明态度是谦抑平和的必要条件。这笔总计不足70万元的赔偿,不仅是对江秋莲这些年来丧女之痛、维权支出的补偿,更重要的是亮明了司法态度:对这起影响广泛的公共案件作出明确是与非的评判,判决明确了对无私救助同胞的江歌的行为予以褒扬,对刘鑫事后“以不当言语相激,进一步加重了他人的伤痛”的行为予以谴责。司法机关理性定位自我、理性推进诉讼进程、理性把握谦抑净胜,通过典型具体案例推动法治进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和正义,这既是弘扬人间正气,也是以司法判决鞭挞丑陋和自私。

法律是道德的底线。违反道德不一定违反法律,但违反法律一定违背道德。两者最大的区别体现在操作层面,违反道德不一定被强制力约束,或为此行为作出赔偿,但违反法律就一定会被强制力约束,并要为此作出赔偿。本案判决是对扶危济困、诚信友善、知恩报恩等朴素价值观的一次重申和宣示。好人有好报,不能让“英雄流血,母亲流泪”,江歌对身陷困境的同胞施以援手,并因此受到不法侵害而失去生命,应得到褒扬,其受到不法侵害,理应得到法律救助。

法情理融合让正义归位。典型重要司法案件往往能够推动法治里程碑性的进步,或填补法律空白、或充实法律漏洞、或推动旧法修正、或引导新法破题。大众传媒时代,人们兴趣和评论聚焦在为时越来越短的微博、短评上。通常来说对某个案件的评价,只是一个媒体事件,很快会淡出人们的视线。但是,关系整改社会道德选择、良心勇气的问题,却会一直被持续关注下去。本案在舆论场里扰攘多年,从舆情角度展现了案件应有的生命力,从话题角度彰显了正义破茧成蝶呼之欲出的力量。身逢难处,受朋友帮助,当有感恩之心;一味自私自利,将救助者置于门外,听凭其自生自灭,悖德违法。刘鑫该承担的法律责任是逃不掉的,司法判决重申法理情的底线,从法律上做了圆满了断。


(编辑:杨星 审核:杨明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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