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赵亚丽 通讯员王欣怡)眼看辛苦种植的庄稼快要被毁,一对农民夫妇情急之下架设低压电网驱赶野生动物,没想到触碰了法律红线。近日,枣阳市检察院将公开听证会开到该案当事人所在的村委会,以真实案例为村民们上了一堂生动的法治课。
去年10月,正是秋收时节,陈某夫妇却满心焦虑:辛苦耕种的南瓜地频繁遭到狗獾、野兔等野生动物的“光顾”。夫妻俩情急之下,通过网络自学,在自家田地边缘拉起一道低矮电网,想以此阻挡这些“不速之客”。
然而,几天后,陈某夫妇在街上售卖被电倒的狗獾和野兔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并被认定为非法狩猎。
今年7月7日,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枣阳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承办检察官审查发现,案发时,枣阳市处于禁猎期(2020年7月30日至2025年2月28日),且该市行政区域均为禁猎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陈某夫妇使用禁猎工具在禁猎区、禁猎期狩猎,已构成非法狩猎罪。
检察官深入分析后发现,陈某夫妇的行为动机是保护庄稼,并非牟利或娱乐,且耕种收入是家庭重要经济来源;经专业鉴定,涉案野生动物价值两千余元,案值较小;二人系初犯,案发后如实供述并自愿认罪认罚。综合考量其主观恶性较小、客观危害有限等因素,认定其犯罪情节轻微,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检察官拟对二人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为使不起诉决定既体现法律严肃性,又能达到警示和教育目的,检察官决定把公开听证会开到案件发生的村庄。
7月16日,村委会办公室变成了临时法治课堂,听证员、人民监督员、办案民警、村干部、村民代表以及陈某夫妇围坐一堂。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详细介绍案件证据和法律依据。听证员们评议后,一致同意检察机关的不起诉意见。人民监督员也为检察院这种深入基层、公开办案的做法点赞。
听证会后,检察官趁热打铁,结合此案给村民们上了一堂法治课,教大家如何正确维护合法权益,并发放野生动物保护宣传册。
“宣传册里的华南兔、野鸡,咱在田里都见过,生态好了才有这些野生动物。大家今后会自觉守法,也会做好宣传,带动全村人一起保护野生动物。”现场一位村干部说。
《襄阳日报》(2025年7月23日4版)
编辑:张紫悦
审核:罗安 终审:刘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