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闵佳 通讯员李瑞琦)近日,老河口市法院依法对一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促使其当场结清全部剩余案款。
2023年,小丽(化名)因1万元借款纠纷将好友小兰(化名)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但小兰仅履行部分还款义务,剩余款项迟迟未付。2025年6月,小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秉持善意执行理念,多次组织双方协商。念及昔日情谊,小丽同意小兰分期还款,并先行签署和解协议。然而,小兰不仅拒绝到法院签署协议,还以各种理由推脱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多次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但小兰始终以“没钱”为由消极对抗。
2025年10月,法院依法对小兰作出拘留决定,但小兰采取躲藏方式逃避执行。10月27日,执行干警前往小兰经营的店铺,经依法搜寻,在店铺三楼找到藏匿的小兰,并将其拘传至法院。
到院后,小兰仍拒不履行义务。鉴于其长期失信且抗拒执行的行为,小丽明确表示不再接受和解。法院依法决定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直到此时,小兰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当场以现金加转账方式结清全部剩余案款。
据悉,老河口市法院始终秉持“如我在执”理念,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严厉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司法为民落到实处。
《襄阳日报》(2025年11月26日4版)
编辑:王鑫
审核:黄金丽 终审:肖雨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