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满释放不思悔改 盗窃财物再进“班房”

2017-03-21 17:50:25 来源:

汉江网讯(通讯员 周宜)邓某某因盗窃罪,2014年犯罪嫌疑人被宜城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今年刚刚刑满释放的他不思悔改,再次捡起“老本行”。2017年3月21日,宜城市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将邓某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7年3月5日凌晨1时许,犯罪嫌疑人邓某某来到宜城市人民医院新手术大楼十二楼护士站南边过道的病床旁,趁李某某在病床睡觉时,将李某某放在病床床头的一个女士黑色手提包偷走,将包内的900余元现金取出,顺手将偷来的手提包扔在旁边的空病床上。

邓某某得手后又来到呼吸道内一科三楼65号病床旁,趁赵某某在病床睡觉时,将赵某某压在被子下的一件黑色袄子偷走,并将套在黑色袄子外的深蓝色罩衣穿在身上,然后将装在黑色袄子内侧荷包内的3300元钱取出,将黑色袄子扔在呼吸道内科前面东侧的花坛旁。

凌晨4点多钟,邓某某穿着偷来的深蓝色罩衣到宜城市时代闪电网吧上网,走到网吧门口时,将偷来的深蓝色罩衣扔在网吧西边的一个铁皮棚子后面。

2017年3月9日,宜城警方接到报案后,将邓某某抓获归案。

检察官提醒广大在医院住院的患者及看护人员,一定要看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及财物,不要让犯罪分子有可乘之机。

编辑:陈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