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网评论员 李青妹
眼下,医疗工作者、解放军部队、志愿者、各地救援捐助者纷纷投入到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国家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应对这场战役,而有些人却刻意隐瞒病情、隐瞒行程,导致病毒蔓延,与其密切接触者被隔离,加重了医务工作者的负担。
让我们来看看这些疫情期间隐瞒病情的违法案例:2月7日,广西桂林一副局长被查,因隐瞒武汉行程导致44人被隔离。2月7日确诊的河北邢台市内丘县隐瞒事实病例由于病程长(1月18日发病),隐瞒病史,失去最佳治疗机会,终因新冠肺炎致多脏器衰竭,经抢救无效于8日晚8点左右死亡。7日,邢台市及内丘县已排查出包括医护人员在内的密切接触人员77人。2月4日,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对多次隐瞒疫情发生地行程和发热病情的范某芳,以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予以立案侦查。青海西宁长期在武汉务工的苟某,隐藏其与儿子一同从武汉返宁的事实,密切接触人群,最后两人均被确诊,苟某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种种案例告诉我们,刻意隐瞒行程的人并非个例,谎言害人害己,给我们敲响了警钟,疫情面前,每个人都不能置身事外,疫情是一场考试,检验的是我们的遵纪守法意识,更检验的是我们的公德心和良心。
对刻意隐瞒病情的事例,我们不光要给以道德的谴责,法律的严惩,还要从制度方面进行约束。针对这一行为,连日来,上海、北京等地接连发文强调应对措施。上海市对个人有隐瞒病史等行为,除依法严格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外,有关部门还可以将其失信信息依法归集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并采取惩戒措施。北京市规定,隐瞒病情等严重阻碍疫情防控工作的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广东省明确瞒报疫情依法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西安市对缓报、漏报、瞒报、谎报、隐瞒病史等行为,不仅追究法律责任,还将被列入个人失信黑名单受到惩处。
在疫情防控这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中,每个人都应该主动配合,决不能隐瞒病情,一定要及早隔离,配合治疗。因为这是一场与病毒的赛跑,关乎自己、家庭和社会甚至国家的命运。作为疫情防控工作人员,为了杜绝此类事情再发生,我们唯有责任上肩,把工作做得更细更实,才能保证人民群众的安全,才能共同打赢这场战斗,才能迎来取下口罩灿烂微笑的那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