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防谣言“暗箭” 扰乱战“疫”大局

2020-02-18 19:31:54 来源:

汉江网评论员  袁爽

当前,疫情防控阻击战到达了最吃劲的关键时期,湖北向疫情发起总攻的战鼓已经擂响,医护人员、基层干部、党员群众团结一心、众志成城,背水作战。在这战“疫”关键时刻,我们居然发现部分网民为博眼球、引流量,频频造出谣言扰乱民心,昨天才被中科院武汉病毒研究所毕业生黄燕玲是所谓的最早感染新冠病毒的“零号病人”的谣言困惑,今天又为“追殡葬车哭喊妈妈”女孩去世谣言伤感,此刻又被 “中科院武汉病毒研究所陈全姣的实名举报所长”的谣言震惊……自从疫情发生以来,类似的“劲爆消息”和辟谣情景每天都在上演,真正印证了马克吐温“当真相还在穿鞋的时候,谣言就已经跑遍半个地球了”的说法。只不过在人人都是麦克风的自媒体时代,谣言来的更加猝不及防、跑得更快、传得更远。

在疫情防控极其严峻形势的下,谣言的危害不亚于病毒,不仅困扰疫区人民的生活,还会引发社会焦虑和恐慌,甚至会动摇防控疫情阻击战的军心、干扰和破坏疫情防控工作大局。正处在科研攻关关键时期的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不得不放下手头工作出来辟谣,和谣言打“口水战”;而“追殡葬车哭喊妈妈”的女孩在承受失母之痛的同时还要遭受谣言的诅咒,谣言让疫区中的人民遭受恐慌,也耗费普通民众大量的时间和经历来辨别信息真伪。面对这场只能胜利不能失败的疫情阻击战,在明面阻击疫情的同时必须防好谣言“暗箭”,绝不能让谣言扰乱战“疫”大局。

坚持依法治谣。习近平总书记在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的讲话指出:“对借机造谣滋事的,要依法打击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多部法律都有打击造谣传谣的相关条文,此次疫情,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部门还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其中明确提出要依法严惩造谣传谣犯罪。对谣言的治理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要进一步加深对运用法治方式治理谣言的认识,要善于区分和甄别谣言与一些带有质疑性、猜测性、评论性乃至批评性的言论和信息,对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谣言的制造者、传播者,要坚持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依法予以处罚,让恶意谣言不敢出笼、不能出笼。

坚持系统控谣。解决疫情期间的谣言问题,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综合治理、系统治理。如果说依法治谣是治标,那么信息公开就是治本,谣言止于智者,要坚持公开透明、及时准确加强对网络舆情的监控。一方面相关部门要加大信息发布力度,在用好传统主流媒体的同时充分运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主动发声、开辟专栏积极回应民众关切,让“真相穿鞋”的速度更快,及时追上甚至超过谣言跑路的速度。另一方面,要加大对突发舆情的收集与甄别力度,科学精准识别是谣言还是风险,做到早发现、早介入、早应对,有效化解舆情。同时,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新媒体平台也应担负起相应的监管职能,积极与网信部门、公安机关协同合作,加大对谣言发布者惩戒力度,应像惩戒“高铁坐霸”一样将造谣者纳入网络失信名单,通过限制造谣者再次入网的方法防止其穿上马甲换个账号继续造谣。

坚持全民防谣。在疫情阻击战的关键时刻,人人都是参与者,人人都是“战士”。 面对疫情信息,要保持科学理性的态度,做到居家管住腿、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还要做到上网管住嘴,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举报造谣行为,协助辟谣,让谣言“病毒”再无“宿主”,积极守好疫情阻击战的“后方”阵地。

魔高一尺,道高一丈,暗箭虽难防,但只要我们团结起来,定能战胜顽敌渡难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胜利号子必将能吹响,繁花似锦的春天必将到来。

编辑:黄文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