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时评 |坚定捍卫人民至上,依法保障群众利益

2022-03-09 00:00:33 来源:人阅读

汉江网评论员付云  

连日来,江苏省徐州市“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引发社会密切关注。随着调查组的全面深入调查、通报发布,事件真相终于浮出水面,大白于天下,受害者“杨某英”受到积极救助,违法犯罪者被依法惩处,公平正义得到切实维护,有力回应了社会舆论关切。  

正义也许会迟到,但决不会缺席  。回顾事件全程,调查组用事实还原真相,用追责抚慰人心,用法治伸张正义,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公正就在身边。这既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也是法治社会的题中之义。奋进新时代,人民群众始终是我国当家做主的主人。推进法治强国建设要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运用法律武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断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搭建基层治理“连心桥”,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基础不牢,地动山摇。  基层党组织是党中央向基层延伸的“神经末梢”,基层治理的效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最切身、最现实的根本利益。回顾“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全程,不管是在县一级,还是在乡镇一级,有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保障人民群众生活方式、正当权益等基层治理问题上脱离群众,存在“空转”行为,致使人民群众利益受到严重侵害。立足新发展阶段,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基层党组织必须强化服务引领作用,搭起基层治理“连心桥”。一方面,要充分发挥服务型党组织的“排头兵”作用,不断改进工作作风、转变工作方式,创新服务思路、拓展服务载体、细化服务清单,倾听群众呼声,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确保群众反映的“急难愁盼”问题事事有回音、件件有落实。另一方面,基层干部要善于打破传统的被动服务模式,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对特殊困难群众开通“绿色通道”,提供非工作时间内的“预约服务”和“上门服务”,推动“我为群众办实事”常态化开展,做到“民之所忧我必念之,民之所盼我必行之”,让基层治理实效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吹响作风建设“集结号”,以过硬作风提振为民“精气神”。在事件通报有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失职渎职行为上,“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一个高频“热点词”。近年来党中央整治作风建设治理力度不可谓不大,但部分“关键少数”领导干部仍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布置任务,做足形式、罔顾法纪、推卸责任,作风问题突出。好作风是管出来的,也是带出来的,要坚持纠树并举推进基层作风建设。一方面,各地各部门要发扬钉钉子精神,综合运用督导检查、提醒谈话、业务培训等方式,在整合监督力量、推动监督下沉中深化纠治“四风”,推动基层作风建设走深走实。另一方面,要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衡量党员干部政绩观的标准尺度。坚决整治搞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窗口腐败”、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坚定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凝聚干事创业力量,提振担当作为精气神,以过硬作风建设新成效赢得群众的掌声,让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  

用好法律武器“执法鞭”,健全“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提醒我们,乡村治理建设体系中自治不严、法治落伍、德治缺位等情况仍然严重滞后。面对百年大变局和全球新冠疫情,推进依法治国是民心所向,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广大乡村要打牢全面依法治理的坚实基础,不断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助力全面乡村振兴。一方面,要选优配强“两委”班子,健全民主集中的村民自治机制,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制度,切实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作用,不断夯实基层民主建设基础。另一方面,要坚持用法治思维引领乡村治理,修订和完善村规民约,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以法律捍卫人民利益,在法治轨道上解决好损害群众权益的突出问题,对触犯法律法规的犯罪行为严惩不贷,对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犯罪人员绝不姑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此外,还应举办“文明村镇”“文明家庭”“星级文明户”“五好家庭”等创建评选活动,健全完善“红黑榜”制度,形成良好的道德激励约束机制,大力营造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的德治文化生态空间,为乡村振兴有序推进保驾护航。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兜牢民生保障底线是每一个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职责所在,也是应有之义。让我们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坚定捍卫人民至上,依法保障群众利益,为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奋勇前行、不懈奋斗。  

(编辑:王鑫 审核:杨明阳)

编辑:王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