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时评 |将以人民为中心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

2022-03-24 17:08:37 来源:

汉江网评论员 周青华

法治,是社会长治久安、国家兴旺繁盛、人民安居乐业的重要基石,是治国理政、“大国之治”的首要利器。就公民层面而言,法治保障公民基本权利、约束指导公民言行举止、保障人民依法参与和管理社会事务。尊重法治、崇尚法治,应当把以人民为中心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

法治之根基,首要是坚持“人本位”。推进法治建设首先要健全法制,不仅要有法可依,更要有良法可依。高质量的法律法规不仅要反映客观规律,更要以人民为中心,反映社会公序良俗、反映社会民众向善向上的美好希冀和普世价值观,既要破除千百年来暗行于世的“买卖妇女、拐卖儿童……”等恶习陋习,又要倡导“依法纳税、反腐倡廉……”等公平公正、风清气正的有力新风。只有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得到人民衷心拥护的良法才有能够广泛实施的群众基础,才能实现长久之治。

法治之施行,也要带着“人情味”。法治,既要执法严明,又要公众认可。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执法严明,意味着执法人员的行为皆以法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不因个人的私欲和个别领导人的意愿而改变,执法必严,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公众认可,即以公民可承受的方式手段保障法治的施行。有“人情味”的执法,并不意味着走人情、拉关系、谋好处,而是要带着人情味去保障执法,以人民为中心,既要有力度也要有温度,要牢记执法的目的不是耽于严苛酷刑,关注人民满意度、接受度和认可度,更有利于推进法治建设。

法治之兴盛,更应有“全民信仰”。良法不该束之高阁,而要渗透我们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以人民为中心,既是法治的出发点也是落脚点,以人民为中心的法治,既是目的也是手段,要求我们每一个公民都应具备基本的法律素养,引导社会公众有意识地知法、懂法、学法、用法,以法律来实现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捍卫个人正当权利,开展正常社会生活。同时,也只有全社会信仰法治、践行法治,全民学法守法用法,才能更好地保障人权、推进社会长治久安、人民安居乐业,才能更好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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