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时评 |保障“超龄农民工”权益,夕阳定会更加美好

2022-03-24 17:08:37 来源:人阅读

汉江网评论员 付云

“禁止18周岁以下、60周岁以上男性及50周岁以上女性三类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工作业”“因特殊情况确需安排或使用超龄建筑工人的,施工单位应当对超龄人员健康证明进行核验,并根据项目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岗位”……诸如此类的“超龄农民工清退令”近日在全国各地陆续发布,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从大局上看,“清退令”的本意是好的。随着年龄的日渐增长,“超龄农民工”难免会出现体力不支、身体虚弱、注意力不集中等情况,各有关单位发布的相关“清退令”,与其说是“清退”,倒不如是说从“超龄农民工”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想让广大“超龄工人”安度晚年而做出的“劝退性”行为。

但事实上,自“清退令”发布后,广大“超龄农民工”的呼声与日俱增。譬如,一对有着三个子女的农村夫妇口述道:“像我们上有老下有小,还要撑起一个家,你说不干怎么行?”;再譬如,一位在上海鳏居的60岁农民大叔吐露:“我身体没病,健壮得很,不干活你让我怎么活?”……“超龄农民工”心酸而无奈的接连发声,属实让人内心五味杂陈。

应当看到,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社会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青壮年不愿从事建筑工业工作、劳动力“青黄不接”的短板现象已不容忽视。据国家统计局《2020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统计显示,2020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8560万人,平均年龄为41.4岁,其中50岁以上农民工所占比重为26.4%,而2016年的数据则为19.1%。在条件允许的前提下,适当推迟“超龄农民工”等老年群体“退休年龄”,妥善运用“超龄农民工”老年力量,未尝不是解决社会劳动力不足问题的正确途径之一。

不仅如此,采用“一刀切”清退“超龄农民工”的强硬手段既不合情,也不合理。对于技术过硬的“职业农民工”来说,让他们发挥自身的一技之长,参与工作,既是对其人生价值的肯定,也保障了生活水平,一举两得之策何乐而不为?对于身形健硕的非职业化农民工而言,适当引导他们转岗转型,比如从建筑工地行业岗位转入保安、仓管、保洁等辅助性岗位,合情合理合法保障其劳动权益,才是正确“清退”之道。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超龄农民工”是工人阶级的一份子,身处社会主义发展的新时代,他们的权益保障工作理应得到重视。一方面,要建立健全“超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工伤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开展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人员试行参保工作,在一定范围内提高困难农民工群体的兜底性保障制度。另一方面,要因时制宜调整劳动人员架构,采用柔性政策调控用工安全,以解决我国低技能层次的基础劳动力不足问题,达到劳动力供求动态平衡状态,助力经济社会更快更好发展。

保障“超龄农民工”权益,始终是党和国家事业中的一件大事。让我们一起凝心聚力,共促广大“超龄农民工”老有所依、老有所乐,夕阳定会更加美好。

(编辑:刘洋 审核: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