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网评论员 彭梦秋
法治兴则国兴,法治强则国强。
1997年,党的十五大首次提出依法治国,“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国理政的基本方略。”2004年,国务院发布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第一次提出了法治政府建设的目标。法治政府不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从广义的角度来讲包括了立法机关、行政机关和司法机关,是国家治理体系中涉及面最广的治理体系。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法治中国建设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中国人民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上阔步前行。
执法有力度。随着经历社会不断发展,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呈现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特点,对执法公开、公正、文明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随着要求全面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完善告知程序和回避制度等内容,行政执法全过程暴露在阳光下。
司法有温度。从新中国成立时起,公安、检察院、法院前面都有“人民”二字,人民性是我国司法机关的鲜明属性。曾经,在一些司法案件中,钱与法的交易,权与法的寻租,使个别司法裁判异化为正义的污点。十八大以来,从“聂树斌案”到 “张玉环案”,司法机关做到了“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普法有深度。“八五”普法强调要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与法律服务全过程。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普法活动,短视频、网络直播、动漫等个性化的普法产品频出,由原先的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了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为群众喜闻乐见。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良法善治,民之所向。通过不断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和公信力,推动政法领域辐射效应、联动效应不断强化,为实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提供有力执法司法保障。
(编辑:刘洋 审核:杨明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