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网评论员 费元法
用三年时间完成全市936个村的乡村振兴任务,这是襄阳市委、市政府2021年就全面推动乡村振兴提出的战略目标。2021年我市脱贫攻坚取得全面胜利后,巩固脱贫成果,推动乡村振兴全面铺开,各地纷纷行动,基层组织建设得到加强,乡村振兴动力全面激活,从去年12月全市开展的“补短板、强弱项”的拉练中看到可喜的局面。乡村面貌发生天翻地覆变化,特色产业支撑起了乡村集体经济,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百姓的生活发生了质的变化。不可否认,乡村振兴我们取得了阶段性的胜利,但从中我们发现,能使乡村经济彻底摆脱靠“输血”变“造血”,村民共同致富的“三变”改革却停滞不前,在乡村振兴中应唱“主角”的“三变”改革被晾在一边,这不得不令人深思。
农村“三变”改革,即“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这一改革经验已在全国各地推广,曾被写入2017年、2018年、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以及中央《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等重要文件。习近平总书记在2015年11月28日的中央扶贫工作会议和2017年12月28日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两次强调农村“三变”改革。“三变”改革近几年在很多地方取得了巨大成功,特别是在脱贫攻坚中,给农村带来巨大的变化。如保康的尧治河村、谷城的堰河村、枣阳的西赵湖村都是通过“三变”改革后发生了“蝶变”,变成如今远近闻名的美丽乡村。然而,国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后,农村“三变”改革似乎遇到了瓶颈,阻力重重,质疑声时时响起。农村还需不需要进行“三变”改革?为什么要进行“三变”改革?如何进行“三变”改革?这三个问题我们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中可以找到答案。《规划》在第十三章第三节“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中指出:“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
乡村集体富,村民富;集体穷,村民穷;集体空,民心散。那么搞乡村振兴,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成为了农民增收致富的重要载体。但是这就需要一个前提,资源聚集,整合打包,也就是首先实现“三变”改革。“三变”改革相当于把乡村的人心和资源拧成了一股绳,成立了乡村发展公司,进行了资源整合和特色资源筛选。好处是,一是方便企业入驻合作,二是方便专家智库团队进行统一规划管理,三是有了资质和抵押物向银行贷款,四是村民既有短期收益,也有持续性的长期收益。
乡村振兴,“三变”改革要先行,“三变”改革应成为下一步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通过“三变”改革不仅能全面提高乡村治理水平,而且能聚集人心,吸引和鼓励村民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来,共谋发展之路。
(编辑:刘洋 审核:杨明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