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江时评 |铭记“五不诀” 筑牢保密防线

2022-04-14 17:37:47 来源:人阅读

汉江网评论员 张志克

3月30日,中新社公众号刊发《多名公务员因微信办公违规被处理,教训惨痛!》一文。指出微信办公为工作带来便利的同时,导致的泄密案件也随之逐年递增。微信办公成了一把“双刃剑”,面对实用效率、泄密担责这种两难处境,我们与其纠结较真,不如牢记“五不诀”,严守保密纪律,筑牢保密防线。

线上办公不“碰”密。案例显示,2020年1月26日,熊朝盛在未经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将该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有关工作材料通过QQ发送到本单位QQ工作群。造成转发扩散不利后果,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通常情况下,定密有严格的程序规定,介于定密与不定密之间有“内部传阅”临界点,一般以“内部资料 注意保存”提醒经办人员。这时经办人员就要自觉增强敏感性,提升保密意识,避免线上传阅带来不利影响。

公共网络不“传”密。案例警示,某广播电视台所属报社总编办工作人员陈某在接到台总编室的一份涉密文件后,为迅速将文件内容告知正在北京指挥两会报道的报社副总编牛某,用手机将通知拍成图片后准备通过微信发给牛某。陈某使用计算机登录微信发送图片,在操作时突然弹出一个微信群窗口,导致误将图片发到该微信群,并通过该群外泄。重要文件不经内网、专网传输,很容易造成信息外泄。日常工作过程中,一定要提升“内网办文、专网传文”意识,避免公共网络泄密。

使用手机不“拍”密。以案释法,2017年2月,80后女研究生李某,借调到银监会工作,通过微信将当时央行制定的、尚处于内部征求意见阶段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及起草说明拍了下来拍照发给前同事,由此造成国家秘密泄露,最终被判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保密既是最起码的纪律要求,又是法律赋予公民的义务,身处中枢要害部门,关系国计民生,保密意识更应随之加强。

信息发布不“涉”密。警钟长鸣,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运营管理部部长范宝欣在未经上级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关于恢复部分公交线路的通告(讨论稿)》发布至公司微信群,致使公司部分职工在朋友圈进行了转发,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众所周知,权威发布、公开透明、及时有效,才能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若让小道消息跑赢权威发布,丧失的不仅是政府公信力,影响的更是群众日常生活。

监管到位不“泄”密。痛定思痛,某县司法局从机要局领取4份涉密电报后,交给跟班学习的刘某。因当时为十一长假期间,单位放假,刘某便将4份文件报头拍照后发至司法局工作微信群,并请示局长何某如何处理,何某在群里说电报内容不是很清楚,让刘某把文件内容发到群里告知大家。随后刘某将文件内容全文拍照后上传至群中。何某撤销党内职务、行政撤职处分,按科员安排工作;给予其他责任人何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杨某行政警告处分,对刘某作出延期转正处理。单位“传帮带”,本来是培养人才的有效途径,结果因为忽略保密的重要性,造成党纪政纪处分后果,令人惋惜。

正如毛泽东同志读《资治通鉴》街亭之战后,独辟蹊径留下的“初战亮宜自临阵!”七字批语一样,各单位主要领导是本单位保密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承担起保密监督管理责任。工作中如发现失泄密问题要第一时间向保密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

(编辑:刘洋 审核:杨明阳)


编辑:刘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