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殷素 通讯员郭良东 陈爱军)“我们申请的退费款项到账了,感谢严哥帮我们解决了这个难题!”日前,襄阳中环水务有限公司(简称中环水务)财务部门负责人叶正青专程向樊城区税务局税收管理员严军表达了谢意。
6月上旬,襄阳中环水务有限公司反映,因代征系统未升级,导致公司误收138户居民的生活垃圾处理费,不少居民向中环水务提出退费诉求。可是,公司代收垃圾处理费均已按月申报缴入国库了。
接到襄阳中环水务的申请资料后,严军仔细审核发现:城镇垃圾处理费是2021年7月1日才划归转税务部门征收的,而中环水务误收的,还含有之前由市环卫处征收的部分。
了解具体情况后,樊城区税务局当即联系市环卫处、中环水务召开专题协调会,围绕“百姓诉求怎么看,退费服务怎么办”主题,研究解决方案,最终达成一致意见:按照征收职责划转时限厘清办理退库的责任单位,2021年7月1日前在市环卫处办理入库的,由市环卫处负责办理退库;2021年7月1日以后在税务部门办理入库的,由樊城区税务局负责办理退库。6月22日,樊城区税务局将7392元费款顺利退回到中环水务公司账户。
“没想到这400多元钱这么快退回来了。邻居家误缴了4元钱,这次也退回来了。”居民林有国高兴地说。
《襄阳日报》(2022年7月12日3版)
(编辑:刘洋 审核:李云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