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通讯员王洪 徐倩 全媒体记者闵佳)近日,老河口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据悉,这是湖北首例实现“以碳代偿”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的案例。
2022年,武某、杨某共同非法猎捕野生鸟类,造成10只鸟死亡,其中4只为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黄胸鹀,需依法承担生态损失赔偿和生态环境修复责任。但是,被告人武某、杨某无法就地修复被破坏的野生动物资源。
2023年10月,在老河口法院引导下,被告人武某、杨某均同意自愿支付生态环境修复资金,购买碳配额进行环境替代性修复。最后,两人在湖北碳市场购买了617吨二氧化碳并予以注销。2023年11月14日,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出具了自愿注销证书。
据介绍,“以碳代偿”即违法行为人以认购一定数额的二氧化碳排放权的方式,代偿其违法行为造成的生态价值损失及应承担的相应生态环境修复责任。
此案的顺利审结验证了“以碳代偿”这条修复生态之路行得通、可推广。襄阳两级法院将以此案例为新起点,打造形式多样、场景多元的生态保护“襄阳模式”。
《襄阳日报》(2023年12月22日4版)
(编辑:崔怀宇 审核:黄金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