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刘倩)6月19日,记者从市经信局获悉,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湖北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简称《措施》),围绕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能级、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大力开展关键技术创新及应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等5个方面,明确15条政策措施,全面推进我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措施》提出,要加快5G网络建设、加快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布局。
在大力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能级方面,《措施》提出,要招引培育数字经济龙头企业、加快推进企业做大做强、推动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其中,将加快培育省内电子信息制造、软件和信息服务、人工智能和大数据等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企业,支持其做大做强,坚持产业链高质量发展“链长+链主+链创”三链机制,支持省内龙头骨干企业打造行业级、区域级或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中小微企业上云、上平台,降低企业数字化成本,提升企业数字化转型能力和水平。
在推进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方面,将支持国家级数字经济融合应用示范、深化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支持数字经济项目建设、大力培育应用场景。《措施》提出,对开放各类资源、面向公众建立创新、创业、服务的应用场景,每年遴选100个优秀应用场景进行宣传推广,并择优给予项目建设主体50万元的一次性奖补。
在开展关键技术创新及应用方面,《措施》提出,要加快数字经济创新成果转化、支持数字经济企业技术攻关。其中,鼓励省内企业联合科研院所面向未来产业,开展6G、量子科技、人形机器人、元宇宙、人工智能等领域原创性研发,对相关企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超出上一年度的增量部分给予补助,单家企业补助额最高可达100万元;鼓励市县加大投入,地方财政科技投入增幅超出全省平均水平的,所在地企业可适当上浮奖励系数。
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措施》提出,要强化统筹推进、加大财税金融支持力度、加强监测评估。充分发挥总规模100亿元的省数字经济产业基金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资数字经济领域重大项目,拓宽数字经济市场主体融资渠道。对年度推进数字经济发展成效显著的市县给予督查激励。
《襄阳日报》(2023年6月20日3版)
(编辑:刘洋 审核:罗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