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陈莉莉 通讯员姜德春】1月5日,记者从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了解到,为提高市区出租车行业服务质量,我市出台了巡游出租汽车行业文明服务信誉考核奖励办法,设置4项奖励。
这4项奖励分别为“优质服务驾驶员”“星级示范车”“先锋示范车”“品牌服务奖”。奖励对象为襄阳市区巡游出租车车主、驾驶员(含副驾)及优质服务品牌车队。其中,“优质服务驾驶员”每季度评选一次,每人奖励500元;“星级示范车”和“先锋示范车”每年评选一次,每台车奖励1000元;“品牌服务奖”每年评选一次,根据获得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的不同类别进行奖励,最高奖励3万元。
市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实施奖励办法,我市将进一步提升巡游出租车行业服务水平。今年春节前后,市民即可在襄阳的大街小巷看见印有“星级示范车”的巡游出租车,市民可根据需要选择乘坐。
《襄阳晚报》(2024年1月9日 4版)
(编辑:王鑫 审核:汪晓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