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微信群内辱骂他人被拘留

2024-03-05 10:57:53 来源:襄阳日报

襄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黄金晶 通讯员周胤伍 李陈璨)近日,襄阳警方依法查处一起利用网络辱骂、侮辱他人的案件,行政拘留1人。

2月19日上午,市公安局襄城区分局檀溪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某小区业主王某(化姓)在业主微信群内长时间发送语音辱骂、威胁他人,请求警方查处。

接到举报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经查,2月18日晚,该小区电梯发生故障,小区业主们在140余人的业主微信群内讨论后续如何修理电梯时,业主王某因对部分业主的观点不满,在醉酒的状态下向群内接连发送70余条侮辱性和威胁性语音,持续近2个小时,严重扰乱了他人正常生活,造成恶劣影响。

2月19日下午,民警依法传唤王某。在确凿的证据面前,王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随即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二章第三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对于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行为,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请广大市民对自己的网络言行负责,注意文明上网,遵守法律规范,共同维护清朗和谐的网络环境。

《襄阳日报》(2024年3月5日 5版)

(编辑:王鑫 审核:汪晓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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