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挪车等代驾 结果被警方查获

2024-05-15 11:30:54 来源:襄阳晚报

襄阳晚报讯【全媒体记者黄金晶 通讯员张雪洋】“我喊代驾了,但是他不知道位置,我只是把车挪到路边等他。”近日,一名酒驾男子在被警方查获后慌忙解释道。虽然他认为自己“情有可原”,但其违法的事实已无法改变。

5月7日21时30分许,襄城公安分局鼓楼警务平台勤务二中队在辖区开展酒醉驾集中整治行动。一辆白色轿车行驶至查缉点10米处时,突然靠边停车。民警发现异常后立即赶了过去。驾驶员付某身上散发出酒气。民警立即使用酒驾检测棒对驾驶员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检测棒的指示灯亮了。

后经医院抽血检测,付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34.17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付某面临罚款2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申领的处罚。

《襄阳晚报》(2024年5月15日3版)

(编辑:杨淑雅 审核:黄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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