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晚报讯【全媒体记者赵亚丽 通讯员李瑞琦】近日,老河口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执行案件,身患残疾的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在善意执行中传递司法力度与温度,赢得了双方当事人的赞许。
据了解,2019年至2020年间,张某在李某处购买防水材料,李某依约向张某送货,但张某一直以各种理由推诿未支付货款,共计拖欠货款10860元。2021年,李某将张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张某向李某支付货款。因张某未在生效文书确定的时间内履行支付义务,今年1月,李某向老河口市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通过调查,执行人员了解到被执行人张某在执行期间因意外事故受伤,瘫痪的他只能与轮椅为伴,生活自理能力受到限制。考虑到双方的实际情况,执行法官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组织双方开展调解。但因双方积怨已深,执行干警采取“背对背”方式调解,由执行干警分别与双方当事人沟通、开导。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同意被执行人以物抵债。执行干警随即赶赴现场清点货物,至此案结事了。
《襄阳晚报》(2024年6月4日10版)
(编辑:杨淑雅 审核:罗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