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庭宣判贩毒案 震慑毒品犯罪分子

2024-06-04 13:38:29 来源:襄阳晚报

襄阳晚报讯【全媒体记者闵佳 通讯员王俊琪】2024年的6月是我国第14个“全民禁毒宣传月”,为有力震慑毒品犯罪分子,有效遏制和预防毒品犯罪,5月28日,老河口法院对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进行了当庭宣判。

据介绍,被告人张某某先后认识两位涉毒者——李某某和“小wei”。2023年3月24日晚,李某某联系被告人张某某购买毒品甲基苯丙胺,并给被告人张某某微信转账2000元。张某某遂联系“小wei”并转账1500元用于购买李某某所要毒品,后按照“小wei”的指示在指定地点取回毒品,并交给李某某,从中获利500元。

老河口法院审理此案认为,被告人张某某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向他人贩卖毒品,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被告人张某某接到民警电话通知自动到案,如实供述主要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被告人张某某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可以酌定从轻处罚。该院当庭宣判,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5000元。

《襄阳晚报》(2024年6月4日10版)

(编辑:杨淑雅 审核:罗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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