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未送指定地址 导致用户取件不便

主管部门:未经用户允许,不得在指定地址以外的地方投放快递

2024-07-09 09:52:45 来源:襄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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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阳晚报讯【全媒体记者芦珊 通讯员陈露阳 周晓洁】7月5日,家住谷城县泰山路的游女士(化姓)向12345热线投诉,说她的快递的收件地址在泰山路某家属院,但中通快递每次都不把快递派送到指定地址,而是直接放在驿站里。而往往游女士晚上6点下班去取件时,驿站关门了,导致她拿不了快递。

7月8日,记者从市邮政管理局了解到,快递员应在每次派送快递时先和用户联系,在用户认可的情况下才能在指定收件地址以外的地方投放快递,否则涉嫌违规,快递企业可能因此受到处罚。

据介绍,交通运输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快递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了更新后的《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目的是加强快递市场监督管理,保障快递服务质量和安全,维护用户、快递从业人员和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快递业健康发展。

该办法规定,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不能当面验收快件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与用户另行约定快件投递服务方式和确认收到快件的方式。但是,在未经用户同意的前提下,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出现这种违规情形的快递企业,由邮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予以警告或者通报批评,可以并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据了解,根据我市邮政管理部门的机构布局,谷城县的快递行业监管由谷城县交通运输部门代管。接到游女士的投诉后,谷城县交通运输局已于7月5日责成县交通物流发展服务中心,对此事进行了调查,要求中通快递公司加强管理,提升服务质量,给用户带来更好的服务体验。

《襄阳晚报》(2024年7月9日4版)

编辑:崔怀宇

审核:金成岑 终审:杨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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