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养老钱被骗 检察官全力追赃挽损

2025-06-17 10:25:19 来源:襄阳晚报

襄阳晚报讯【全媒体记者赵亚丽 通讯员陆小雨 李静雅】近日,南漳县检察院成功办理了一起针对老年人的诈骗案,让犯罪分子受到法律制裁,同时为七旬老人徐老伯追回了部分养老钱。

2024年11月,家住南漳县某镇的徐老伯在家门口遇到一名自称是当地农村信用社工作人员的男子。该男子称徐老伯的存折“出了问题”,导致山林补贴无法入账,需要查验存折和身份证。

徐老伯信以为真,将一张邮政储蓄银行存折、两张农村商业银行存折及身份证交给了这位“热心”的“工作人员小吴”。

“小吴”拿到存折后前往银行取款,因不知密码未能得逞。三天后,他再次找到徐老伯,先归还邮政储蓄银行存折以取得信任,随后套取了两张农村商业银行存折的密码,并成功取走16606.08元。

迟迟未收到存折的徐老伯心里不安,于是找村委会求助。村支书联系银行后确认并无“工作人员小吴”,徐老伯的女儿随即报警。

接警后,公安机关迅速抓获了冒充银行职员的冯某。案件移送至南漳县检察院后,案件承办检察官仔细审查卷宗,梳理细节,严格把控证据关。经查,冯某有盗窃、诈骗前科,专挑警惕性低的老年人下手。

徐老伯被骗后情绪低落,检察官多次上门安抚,介绍案件办理进度。秉持“不仅要让犯罪分子受惩,更要尽力帮老人挽损”的理念,案件承办检察官大力开展追赃挽损工作,积极协调公安机关追查涉案钱款,在审查起诉阶段协助公安机关将追缴扣押的10800元发还给徐老伯。拿到追回的养老金,老人紧握案件承办检察官的手连声道谢。

鉴于冯某专门针对老年群体实施诈骗,社会危害性大,南漳县检察院依法对其提起公诉,并结合犯罪情节、前科及悔罪表现等向南漳县法院提出量刑建议。

今年3月,南漳县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采纳检察机关的指控意见和量刑建议,以诈骗罪判处冯某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检察官提醒广大市民,尤其是老年人群体,要增强防范意识,遇到自称银行、政府等部门工作人员要求查验存折、身份证并涉及资金操作时,务必先与家人商量,或向相关机构核实,切勿轻易相信,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襄阳晚报》(2025年6月17日4版)

编辑:杨星

审核:金成岑 终审:王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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