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晚报讯【全媒体记者赵亚丽 通讯员朱森林】恋爱期间同意男友以自己的名义贷款,分手后因此背上沉重的债务……近日,市民王女士(化姓)向襄阳市政务服务中心法律咨询窗口求助,讲述了自己的烦心事。
去年8月,王女士的男友计划在市区购置一套商品房,因个人征信存在问题无法贷款。二人商量后,男友以王女士的名义办理了购房贷款手续。两人感情破裂后,男方不仅停止偿还月供,还对王女士的沟通要求不予理会。
“房产证上是我的名字,每月房贷也要我还,现在他甩手不管,我该怎么办?”王女士焦急地表示,自己既无力承担巨额债务,也不愿成为房产所有人。
湖北周成律师事务所值班律师指出,此类借名购房纠纷近年来呈高发态势。由于恋爱关系不受法律直接保护,一旦涉及大额资产纠纷,举证成为维权关键。
律师建议王女士立即收集购房合同、贷款协议、还款流水等书面材料,以及双方恋爱期间关于“男方实际还贷”的聊天记录、通话录音等,必要时可通过微信、短信等方式向男方发送催告函,明确其违约事实,为后续诉讼留存依据。
律师表示,鉴于男方拒绝沟通,诉讼是最有效的手段。王女士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确认房屋所有权归男方所有,由男方承担还贷责任,也可以请求解除房屋买卖合同与贷款合同。为避免征信受损,王女士短期内可先行垫付房贷并保留凭证,后续通过诉讼向男方追偿;若长期协商无果,可申请司法拍卖房产。
律师提醒市民,恋爱期间涉及大额资产处置时,务必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权责,切勿仅凭口头承诺草率行事。
《襄阳晚报》(2025年6月24日5版)
编辑:张紫悦
审核:黄金丽 终审:杨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