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襄阳晚报讯【全媒体记者赵亚丽 通讯员徐京 韩信羽】“早就不用脱氢乙酸钠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来查过了,培训也参加了,这可是‘硬杠杠’,违法的事咱不能干!”6月18日,南漳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干警回访一家曾因销售含禁用添加剂面包被点名的店铺时,店主的回答干脆利落。
店主提及的脱氢乙酸钠,正是已被新国标禁止在面包、糕点中使用的防腐剂。这一转变源于今年3月开展的“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监督行动。
今年3月,南漳县检察院干警在贯彻落实最高检“食药安全益路行”专项活动中,深入县域多家超市、面包蛋糕店开展实地走访。检察干警紧盯食品配料表,发现部分店铺销售的面包、糕点配料中仍标注有“脱氢乙酸钠”。据悉,这种防腐剂曾广泛用于面制品,但新研究表明长期摄入可能危害健康。自2025年2月8日起正式施行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明确规定,脱氢乙酸及其钠盐禁止用于面包、糕点等食品,部分商家因信息滞后或沿用旧标准,导致问题食品仍在流通。
为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南漳县检察院立即向相关行政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强调问题严重性与整改紧迫性,督促其严查销售含脱氢乙酸钠食品的行为。收到建议后,职能部门迅速响应,成立专班制定《南漳县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添加剂使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城乡接合部批发市场、校园周边店铺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实现县域内标注或疑似含脱氢乙酸钠的问题食品动态清零,并组织27家食品批发企业开展新国标专题培训,从源头筑牢安全防线。目前,在南漳县各个面包店和超市的面包糕点配料表中,已难觅脱氢乙酸钠的踪影。
《襄阳晚报》(2025年7月8日4版)
编辑:杨星
审核:罗安 终审:杨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