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现将襄州区许勇军养殖场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概要
襄州区许勇军养猪场扩建项目位于襄州区黄集镇姚店村六组。项目拟投资350万元,利用原有2栋标准化猪舍及生产管理用房,扩建相关配套公辅及环保设施。扩建后养殖场形成年存栏2800头,出栏5600头生猪的养殖规模。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襄州区许勇军养殖场
联系人及电话:许勇军15972260578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湖北景风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及电话:王勇 13297299909
电子邮箱:45362437@qq.com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该项目环评工作程序
①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②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公告(即本公告)
③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④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公众公告
⑤建设单位向环保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该项目环评主要工作内容有
①工程现场踏勘及环境敏感点调查
②进行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
③工程环境影响要素分析
④工程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并征求公众意见
⑤提出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和建议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有关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特将建设项目公示,征求公众宝贵的想法和建议。主要内容如下:
(1)您是否支持该项目建设运营?
(2)您认为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该项目建设运营对当地的经济发展是否有利?
(4)您认为该项目所在区域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5)您认为该项目带来的主要环境问题是什么?
(6)您认为该项目建设对您及您的家人今后在生活环境、生活质量、经济收入等方面总体影响是什么?
(7)您对该项目或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改进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通过①邮寄信函②发送电子邮件③电话联系。
发表意见的公众请注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七、说明
(1)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应为公众提供相关的资料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的意见或建议,可自公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提出。
附件:
编辑:张紫悦
审核:黄金丽 终审:杨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