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中院:

以“三化”破解非法集资案件信访难题

2025-10-15 10:01:11 来源:襄阳日报人阅读

全媒体记者 闵佳 通讯员 张琦 于潇

非法集资案件具有涉案人员众多、资金规模庞大、利益关系复杂等特点,财产追缴和处置、分配一直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近日,记者从襄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简称襄阳中院)获悉,该院通过探索程序化、精细化、协同化的新路径,有效破解了这一难题,在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

部门协同

筑牢资产保全防线

“非法集资案件的核心矛盾之一,在于涉案资产的性质甄别与及时保全。”襄阳中院刑一庭法官李涛介绍,该院积极履职尽责,在侦查、起诉阶段及时呼应公安、检察机关的工作联动要求,提前介入,研判财产查控工作,推动涉案资产在侦查、起诉环节得到有效审查和保全。

在某非法集资案中,襄阳中院及时介入资产查扣工作,针对涉案企业和实际控制人名下的银行账户、保险账户、房产、建设用地使用权、车辆、期货、债权等资产,采取“分类保全、动态监管”的工作模式,避免了因查封不及时导致的资产转移或贬值。

通过强化部门协同,襄阳中院在近年办理的非法集资案件中,资产保全率较以往大幅提升,为后续资金返还奠定了基础,从源头上减少了因“无资产可退”引发的信访隐患。

宽严相济

破解退赃退赔难点

退赃退赔直接关系受害人切身利益,是化解矛盾的核心。襄阳中院运用“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引导涉案人员退赃退赔,最大限度提升赔付比例。

针对实际控制涉案资金使用的案件主犯,襄阳中院明确“退赃从宽、拒退从严”的量刑原则;对于拒不配合退赃的主犯以及累犯、再犯等,襄阳中院依法从严打击、从重判处,不仅在刑期上体现惩戒,更通过高额的罚金、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等手段,彻底剥夺其再犯罪的经济基础;对于案件中的一般参与人员则侧重“教育引导、分化瓦解”,办案人员逐一开展法治教育,详细说明主动退赃对定罪量刑的影响。这一举措促使许多一般参与人员主动联系司法机关,汇报资金、不动产等财产的去向,积极退赔经济损失。

阳光办案 及时化解信访矛盾

襄阳中院通过“全流程公开、全方位参与”的方式,让受害者从案件办理的“旁观者”变为“参与者”,有效化解了信访矛盾。

案件进入审判阶段后,襄阳中院刑事审判庭在最短时间内梳理出被告人的财产线索,形成详细清单,包括资产类型、数量、查封状态等信息,并通过线下公告或线上微信群等方式向受害者公开。同时,襄阳中院主动向受害者征集其掌握的被告人的财产线索,鼓励受害者提供被告人隐匿资产的证据。在某案件中,一位受害者提供了被告人的财产线索,法院核查属实后,成功追缴该财产并纳入赔付资产。

在执行阶段,襄阳中院执行局坚持“一竿子插到底”,严格按照财产清单,尽快推进执行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财产损失,消除信访隐患。

为平复受害人的情绪,法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注重耐心释法,通过开展巡回审判、组织旁听庭审等方式,全方位揭露非法集资犯罪的方法手段,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同时,襄阳中院通过开展法律咨询、一对一答疑等方式,详细解读法律规定,说明非法集资的违法性及风险自担原则。经过多年的普法宣传,受害者对非法集资案件处理有了更理性的认知,在表达诉求时,情绪稳定性较以往显著提升,因“期望过高未达”引发的信访量明显下降。

襄阳中院刑一庭庭长胡永涛介绍,近三年来,襄阳两级法院受理一审非法集资案件178件,已审结160件;受理二审非法集资案件69件,已审结60件。这不仅有效及时化解了信访矛盾,更维护了司法权威与社会稳定。

《襄阳日报》(2025年10月15日4版)

编辑:王鑫

审核:罗安 终审:肖雨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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