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善组织信息公开新规将于明年起实施

2025-10-16 09:54:27 来源:襄阳晚报人阅读

襄阳晚报讯【全媒体记者徐勇 通讯员胡博 张军娥】10月14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民政部日前正式公布了新修订的《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办法》(简称《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我市相关领域工作将据此进行调整和完善。

据介绍,此次修订旨在进一步细化慈善组织信息公开要求,增强慈善行业公信力,推动慈善事业规范化、高质量发展。《办法》修订内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

首先,增加了慈善组织信息公开内容。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在募捐活动结束后的3个月内,向社会公开对合作方的评估及监督情况。同时,对重大突发事件中的公开募捐活动提出专项信息公开要求。未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于每年5月31日前通过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公布上一年度重大慈善项目的实施进展。

《办法》还新增了提升透明度的具体规定。慈善项目终止后若存在剩余捐赠财产,组织应当在3个月内公示财产处理方案。慈善组织作为委托人设立慈善信托的,应当在设立后30日内公开慈善信托名称、受托人、委托金额等关键信息。

同时,《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慈善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和财务会计报告的公开时间与方式,并界定了慈善组织“主要捐赠人”与“重大慈善项目”的范围,同时鼓励慈善组织主动公开超出法定要求的信息,以形成社会监督与行业自律的良性互动。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我市慈善事业稳步发展,现有注册慈善组织25家。下一步将组织全市慈善组织深入学习《办法》,并依据新规进一步完善慈善组织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动态监管,鼓励社会组织主动公开信息,提升公信力。

《襄阳晚报》(2025年10月16日1版)

编辑:张紫悦

审核:李云飞 终审:职战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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