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晚报讯【全媒体首席记者李兴会】不久前,本报《汉水调查》栏目刊发了我市试点信托制物业管理模式的报道,引发广泛关注。近日,湖北省住建厅正式印发《湖北省住宅小区酬金制物业服务模式工作指引》,为酬金制(此前多称信托制)物业服务模式明确规范。此举意味着我省各地在推行该模式时有了统一标准和依据。
酬金制物业服务模式究竟有何特点?其核心在于彻底改变传统包干制物业管理中权责不清、收支不透明等问题,推动物业服务向公开化、协同化、信任化转型。
业主成为“管家”,物业费归全体业主所有。根据指引,在酬金制模式下,业主交纳的物业费属于全体业主共有财产,不再直接作为物业公司的收入。物业公司按约定比例收取酬金,剩余资金全部用于小区服务。年度结算如果有结余,由业主共享;如果出现缺口,则由业主协商补足。
账目完全公开,业主可随时监督。新规要求设立“共管账户”,实行双密码管理。查询密码向全体业主开放,业主可随时查看收支明细;支付密码则由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共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透明、合规。
服务质量直接关联物业公司的收入。物业公司的酬金比例一般设定为总支出成本的5%—8%,具体金额与业主满意度评价结果挂钩。服务优质、业主满意,酬金可足额或上浮领取;服务不达标,则面临酬金扣减。
引入专业监察人,共建监督机制。小区将建立监察人制度,邀请社区干部,在册党员及具备法律、财务等专业背景的业主参与,对物业服务及大额支出进行共同监督,协助业主把关服务质量与资金使用。
为确保新模式有序落地,省级指引明确了“三步走”实施路径:首先由街道筛选条件成熟的小区,随后通过宣传引导、业主表决等8个环节稳步推进,最终进入常态化运行与监督阶段。
指引还强调,计划内费用支出须经物业与业委会共同审核;计划外大额支出,物业公司须提前向业委会申报,说明事由并经核实后方可动用。
《襄阳晚报》(2025年10月23日1版)
编辑:王鑫
审核:罗安 终审:职战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