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黄金晶通讯员梁政)近日,一名驾驶员在车辆剐蹭受损后,竟用口罩故意遮挡号牌。他的这一违法行为,很快被交警发现并处罚。
近日,南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二中队在水镜大道巡逻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号牌被一个口罩遮挡,民警随即将该车拦下进行检查。
面对民警的询问,驾驶员杨某辩称,该车因剐蹭受损,正准备送往修理厂,是修车师傅让其将号牌遮挡后再送修。当民警一再追问时,杨某方才承认自己故意遮挡号牌的行为。在民警监督下,杨某取下了遮挡物。因其故意遮挡号牌,警方对他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
警方提醒,机动车号牌是识别车辆的“身份证”,更是车辆合法上路的前提。《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
《襄阳日报》(2025年11月20日5版)
编辑: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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