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晚报讯【全媒体记者黄金晶 通讯员周胤伍 黎委】“感谢民警同志让我能够和家人团圆,简直像做梦一样!”12月4日上午,家住河南省邓州市的张某将一面锦旗送到南漳县公安局,对公安机关帮助自己找到失散33年的姐姐表示衷心感谢。
时间回溯到1992年,当时年仅5岁的张某在母亲带领下离开南漳。据张某回忆,他和母亲一路坐火车来到河南后,不慎与母亲失散,最终被河南邓州的养父收养。
“我从小就知道自己有个姐姐,长大后一直想找回自己的亲人,感受家的温暖。”由于养父身体残疾,家庭收入微薄,张某10岁时就辍学在家。从最初在饭店洗盘子,到后来辗转多地打工,多年来,张某始终寻亲无果。2011年,张某在上海务工时,通过“宝贝回家”寻亲公益组织找到公安机关采集血样入库。
转机发生在今年11月。“宝贝回家”寻亲公益组织志愿者王某向南漳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求助,反馈寻亲平台信息比对显示,张某与南漳县经济开发区木林村一户刘姓人家存在较密切的亲属关系。
民警调查发现,该户户主刘某均已去世,其女儿刘某仍在村中居住。在电话中,刘某称自己确实有个弟弟在5岁时走失。
“你们不是在骗我吧?”接到南漳警方的电话,张某一时难以置信。多年来因缺乏有力线索,他始终不敢抱有太大希望。随着民警对刘某均家庭情况的深入描述,张某记忆逐渐清晰,“心里隐隐觉得,这就是我的家”。
核实细节后,南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杨正鹏采集了刘某的血样,并请刘某提供刘某均生前使用过的部分物品。襄阳市、南漳县公安机关联动协作,通过平台检索和技术检验,最终认定刘某与张某的姐弟关系。
12月1日,民警向双方同步告知鉴定结果。姐弟二人取得联系后,激动不已。“我们有说不完的话,激动得睡不着觉。”张某说。
12月4日,张某和刘某在南漳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相认。失散33年的姐弟在民警见证下紧紧相拥,现场温馨感人。
《襄阳晚报》(2025年12月12日4版)
编辑:王鑫
审核:罗安 终审:杨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