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门提醒:

职工和居民养老保险可衔接转移

2025-12-31 09:27:17 来源:襄阳晚报

襄阳晚报讯【全媒体记者徐勇 通讯员程馨玥】临近退休,如果先后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且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较短,之前缴的钱会不会“打水漂”?最近,年近60岁的朱师傅被此事所困扰。

原来,朱师傅早年在企业工作期间,断断续续缴纳了近3年的职工养老保险,后来因故暂停。此后十多年,他一直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明年3月即将退休的他,一想到之前近3年的职工养老保险可能“白缴”,便深感不安。

为解开心结,朱师傅来到市人社服务大厅社保窗口咨询。工作人员小程在详细了解其参保情况后,明确告诉他:“您别担心,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可以衔接转移,您的参保权益不会受损失。”小程进一步解释道,参保人员达到退休年龄时,若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可申请将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后,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可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也将一并转移。这样不会浪费已缴费用,还能提高今后的养老待遇。

听完讲解,朱师傅长舒一口气。工作人员随后为他递上了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这下心里彻底踏实了。”朱师傅笑容满面,连声道谢。

人社部门提醒,临近退休、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尚未达到规定条件的参保人员,可及时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咨询办理衔接手续,实现缴费年限和个人账户储存额的合并计算,确保每一段参保经历都能转化为实实在在的养老权益。

《襄阳晚报》(2025年12月31日2版)

编辑:王鑫

审核:李云飞 终审: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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