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晚报讯【全媒体记者闵佳 通讯员谢丽】近日,宜城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巧破“不给钱就不交房,不交房就不给钱”的执行僵局,成功执结两起互为前提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有效维护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1年1月,宜城市某社区居委会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将马某(化名)诉至法院。法院判决马某返还租赁的楼房及场地,并支付占用费。判决生效后,某社区居委会申请强制执行。但因马某对租赁房屋的装修扩建确实支出了较多费用,且该部分费用未经评估及诉讼,双方无法达成共识,首次执行程序因此搁置。
2025年1月,马某就租赁房屋的扩建开支费用另行起诉某社区居委会。法院判决某社区居委会应向马某支付补偿款98万余元。该判决生效后,某社区居委会未主动履行,马某遂申请强制执行;同年10月,某社区居委会也申请恢复对房屋腾退判决的执行。至此,双方互为被执行人。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双方均坚持要求对方先履行义务,马某还额外主张18万元补偿,案件陷入僵局。执行干警研判后提出解决方案:由某社区居委会先将判决确定的补偿款提存至法院案款账户,由法院暂为保管,以此保障马某在腾房后能即时领取款项。
某社区居委会采纳建议并履行付款义务后,马某仍拒不腾房,并扬言要采取极端行为。法院在多次释法明理无果后,依法对马某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马某被拘留后,其家属主动联系法院,表示愿意腾退房屋。执行干警明确告知,必须将房屋及场地清腾交付完毕,并缴清相关诉讼费、执行费后,方可解除拘留。3天后,房屋及场地清腾交付完毕,法院随即发放了补偿款。两起关联案件得以圆满执结。
此次案件的顺利执结,是宜城市人民法院践行“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相结合”理念的体现。
据介绍,宜城市人民法院将持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行为,全力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襄阳晚报》(2026年1月6日5版)
编辑:张紫悦
审核:金成岑 终审:王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