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日报讯(全媒体记者徐勇 通讯员李莎)1月20日,记者从市民政局获悉,一项旨在切实减轻家庭照护负担的惠民政策从2026年1月开始执行:家有失能老人,每月最高可领800元电子消费券。
为贯彻落实国家统一部署,我省已制定详细工作方案,并于2026年1月1日起,为期一年,向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发放养老服务消费补贴。补贴将以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用于直接抵扣相关服务费用。
根据方案,补贴对象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具有本省常住身份、年满60周岁、经专业评估认定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评估将严格依照国家标准进行,由老年人或其代办人自愿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为避免政策重叠,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等特定国家救助待遇的老年人,不重复纳入本次补贴范围。
电子消费券适用于购买机构养老服务及居家上门服务,其中,入住养老机构(含长期托养和短期“喘息服务”)的费用,可按40%的比例抵扣,每位老人每月最高可享受800元的抵扣额度;助餐、助浴、康复护理等居家上门服务的个人自付费用,可按50%的比例抵扣。
符合条件的老年人或其家人、代办人,可通过“民政通”线上平台提交申请,民政部门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上门进行能力评估,评估确认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其评估费用可由政府提供的专项消费券支付。申请电子消费券前,老年人可在“民政通”小程序或APP上自评。
审核通过后,电子消费券将按月自动发放至申请人“民政通”账户,当月有效。老年人在选择的定点养老机构消费后,只需按抵扣后金额支付自付部分,补贴部分由养老机构线上核销,并与政府部门进行结算。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提醒,公众可关注襄阳民政部门官方信息,或通过“民政通”APP获取进一步详情(可在华为应用市场、小米应用商店等各大应用商店搜索“民政通”下载)。
《襄阳日报》(2026年1月23日4版)
编辑:张紫悦
审核:罗安 终审:杨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