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高额返利” 男子网购黄金“充值”被骗

2026-02-10 09:28:06 来源:襄阳晚报

□全媒体记者赵亚丽 通讯员吴一帆 周瑶

家住襄州区某镇的赵先生从未想过,自己网购寄往广东的130克黄金,会踏上一段离奇的“旅程”:无人值守的快递柜前,一名伪装的外卖员悄悄取走包裹,又神色慌张地将其扔进路边草堆。赵先生为何要网购黄金寄往外地?这名“外卖员”又为何行迹诡异?这一切都源于一通突如其来的“退费”电话。

轻信退费骗局,

网购黄金落陷阱

2024年11月,为学习股票、基金相关知识,赵先生报了一种理财网课。去年6月初,他接到一通自称网课客服的陌生来电,对方声称可为其办理课程退费,却要求他下载一款指定的投资软件完成操作。

赵先生按要求下载软件后,在所谓的“退费流程”中,又被对方告知因操作失误导致账户冻结,须充值才能“激活”。同时,对方还许下承诺,称只要在该软件内进行投资交易,就能获得高额返利。抱着既能拿回退费、又能额外获利的想法,赵先生尝试了小额充值,没想到返利很快便到账。这也让他放松了警惕。

紧接着,软件平台的“理财师”趁热打铁,声称投入金额越大,返利比例越高,还特意提醒“购买黄金充值到账更快”。深信不疑的赵先生于当年6月7日网购了130克黄金,价值11万余元,并按对方要求寄往广东省江门市某小区。当天,他的平台账户就显示增加了1.6万元“返利”。可次日当他想要提现时,却发现账户资金根本无法取出。直到此刻,赵先生才幡然醒悟自己遭遇了骗局,当即报警。而此时,装有黄金的包裹已送达指定小区的快递柜,被一名神秘的“外卖员”取走。

伪装外卖员跑腿,

贪图小利成帮凶

接到报案后,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于去年6月25日将冒充外卖员取件的犯罪嫌疑人黄某某抓获归案。该案随后被移送襄州区检察院。

据黄某某供述,去年5月,他经老乡金某(化名)介绍,得知有一份所谓的“跑外卖”兼职,只需按指令取送包裹,每单就能获得100元提成。应允后,他接到一名昵称为“曹操”的联系人指示,要求其准备电动车、外卖服、头盔及送餐箱,伪装成外卖员。

按照要求准备妥当后,黄某某便开始“接单”:通过加密软件接收快递柜位置与取件码,取件后拍照反馈给上家,再按指令将包裹转移至指定的偏僻地点,由后续人员取走。“我心里也怀疑这不是‘正经’的快递,一直对冒充外卖员这件事很担心,但想着来钱快,就抱着侥幸心理做了。”黄某某在供述中坦言。去年7月,襄州区检察院以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依法对黄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机关引导侦查,

精准指控犯罪

为进一步固定证据、精准指控犯罪,襄州区检察院随即向公安机关制发《继续侦查提纲》,围绕本案关键事实,提出调取相关监控录像、金店店主证言,准确认定犯罪嫌疑人作案行为、被害人所购黄金的纯度及实际价值等侦查意见。

公安机关依据该提纲开展深入侦查,在夯实原案证据的同时,还发现了黄某某的另一宗犯罪事实:其曾于同年6月22日以同样的手法,转移了一个装有140克铂金的包裹。该铂金价值4万余元,黄某某因此获取了相应报酬。承办检察官当即要求公安机关将该遗漏罪行并案移送审查起诉,并对涉案同伙金某等人开展网上追逃。

检察机关通过梳理海量电子数据、物流信息、监控视频,结合被害人陈述与犯罪嫌疑人供述,最终认定:黄某某主观上明知所转移的包裹内物品为违法犯罪所得,仍按照上家安排,冒充外卖员取走并转移涉案物品,涉案价值共计15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考虑到黄某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检察机关依法提出了从轻处罚的量刑建议。

去年10月,襄州区检察院依法对黄某某提起公诉。同年12月,法院经审理后作出判决,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黄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

《襄阳晚报》(2026年2月10日5版)

编辑:王鑫

审核:黄金丽 终审:刘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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