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楼下商铺噪音 男子楼顶抛砖砸车

高新区法院审理一起高空抛物案

2026-03-17 10:12:36 来源:襄阳晚报

□记者李兴会 通讯员张向辉

因为楼下商铺噪音影响女儿学习,一男子一时情绪失控,竟从12楼楼顶抛下一块重约3.5公斤的砖块。砖块坠落,砸坏他人轿车。

3月3日,高新区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高空抛物刑事案件,给旁听人员上了一堂深刻的法治警示课。

楼顶抛砖砸坏轿车

事情发生在2025年10月29日晚上7时许,被告人申某某家住高新区某小区,楼下商铺的噪音让他正在读初三的女儿无法安心学习。多次沟通无果后,申某某的情绪终于失控,他带着两块砖来到12楼楼顶,将其中一块砖抛向楼下。砖块砸中了万某某停放在楼下的轿车,造成车辆尾门等部位严重受损。经鉴定,车辆损失高达11462元。

案发后,警方通过监控视频迅速锁定申某某,将其带走调查。

2025年11月,申某某被取保候审;同年12月,检察机关以涉嫌高空抛物罪对其提起公诉。

是否自首成庭审辩论焦点

3月3日的庭审现场座无虚席。公诉人当庭出示了物证、书证、监控视频等证据,完整还原了案发经过。控辩双方围绕量刑情节展开激烈辩论。

辩护人提出,申某某系初犯、偶犯,案发后主动赔偿被害人2万元并获得谅解,且具有自首情节,建议适用缓刑。

对此,公诉人当庭回应,申某某系公安机关锁定嫌疑人后将其从家中带走,不符合自动投案的构成要件,不构成自首;但鉴于其认罪认罚、积极赔偿等情节,建议判处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

“我错了,真的错了。”在最后的陈述环节,申某某向法庭深深忏悔,“我不该用这种方式解决问题。今后我一定加强法律学习,还要主动参加社区安全巡查,用自己的教训提醒大家。”

案件审理实现多重效果

这起案件虽然事实清楚,情节简单,但高新区法院没有因“案小”而简化程序。合议庭做足了庭前功课:专题研读司法解释,检索类案裁判规则,制定详细庭审预案,确保把这起案件办成经得起检验的“铁案”。

更值得关注的是,法院将单一案件审理转化为推动基层治理的生动实践。庭审当天,法庭特意邀请多名市人大代表、案发地社区干部及物业管理人员全程旁听。休庭后,承办法官结合案情与社区干部代表深入交流,剖析邻里矛盾升级的过程,提醒社区在网格化管理中对这类矛盾“早发现、早干预”。

一位社区干部说:“我们要把庭审中学到的法律知识带回社区,让居民知道,高空抛物不是‘闹着玩’,是要坐牢的。”

法官说法:

遇事应理性解决

审判长在法庭教育环节指出,2021年3月1日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高空抛物罪作为独立罪名入刑。本案中,一块砖从12楼楼顶抛下,冲击力足以致命,万幸只砸中了车,如果砸中人,后果不堪设想。

“生活中遇到矛盾,一定要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审判长告诫被告人,也告诫所有旁听人员,“一时冲动,不仅解决不了问题,还会把自己从‘维权者’变成‘违法者’。”

经过法庭调查、辩论及被告人最后陈述,合议庭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

《襄阳晚报》(2026年3月17日2版)

编辑:张紫悦

审核:徐金格 终审:刘明

编辑:张紫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