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晚报讯【记者赵亚丽 通讯员曾静 吕稀文】因一笔4940元的橱柜定做款引发合同纠纷,装修从业者李某(化名)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账户被冻结后,他怒气冲冲到检察院“讨说法”。经襄州区人民检察院民事检察部门释法说理与多方协调,原本剑拔弩张的双方最终握手言和,李某当场履行还款义务,这起持续数月的纠纷圆满化解。
2025年11月临近下班,李某怒气冲冲闯入襄州区人民检察院接访室,情绪激动地要求检察机关监督法院解除账户冻结,并对生效民事判决申请监督。该院民事行政部门检察官先安抚其情绪,随后细致梳理案情。
经查,2022年6月至12月,李某通过微信向橱柜经营者王某(化名)多次订货。2023年1月,王某催款未果后诉至法院。法院依据双方微信聊天记录及当事人陈述,认定定做合同关系成立,判决李某支付橱柜定做款及利息。李某申请再审未果,又因拒不履行义务,导致账户被冻结,由此产生强烈抵触情绪。
检察官经阅卷走访确认,法院判决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沟通中,李某道出委屈:因橱柜质量问题被业主扣下2万元装修尾款,觉得“两头受损”,且不满法院仅凭微信记录判案。
检察官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指出,微信记录可作为定案证据,质量争议可另诉,但不能拒付货款。经向王某核实,其坚称产品质量合格。
鉴于李某经营困难、坚持维权,检察官为避免当事人诉累,主动提出和解方案。在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认可不支持监督申请的决定。最终,王某念及旧情同意减免部分欠款,双方遂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近日,李某主动到襄州区人民检察院认错并履行还款义务。
《襄阳晚报》(2026年3月24日5版)
编辑:苏焰灵
审核:杨羽航 终审:刘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