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则广告引贪念

员工盗卖公司流量获利被查处

2026-03-24 11:37:39 来源:襄阳晚报

□记者杨琦 通讯员田旭乾 张锐

“闲置宽带能挣钱!”2021年初,某公司网络运维人员徐某(化名)在浏览网页时,被这样一则广告吸引。抱着试一试的心态,他点开了平台对话框,由此开启了一场长达3年的“监守自盗”之路。

公司“内鬼”盗卖“上行流量”

“如果您单位有闲置的‘上行流量’(从本地终端设备向互联网上传文件资料所需的数据流量)宽带,可以通过我们平台为其他有需要的企业提供服务,变废为宝!”平台客服热情详细地解答了徐某的疑问。

确认有利可图后,徐某隐瞒真实身份在该平台注册。随后,他网购4台服务器,开始实施犯罪。为了掩人耳目,每每遇到检修任务,徐某都表现得最为积极。事实上,他正是利用检修网络设备的便利,将服务器陆续带入机房,接入公司互联网宽带,对公司“上行流量”进行分流,并按平台标准调试服务器端口。

此后,“上行流量”源源不断从公司机房输出,平台也如约向徐某支付“佣金”。2024年底,公安机关依托大数据分析研判,成功锁定徐某。经查,徐某通过售卖“上行流量”带宽非法获利136万余元。

亲历性审查破解定罪难题

案件移送樊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后,一连串的法律难题摆在了检察官面前:偷装服务器的行为除了侵占“上行流量”,是否对计算机系统造成损害?“上行流量”具备财产属性吗?若属于财产,数额如何认定?技术人员利用检修便利盗卖流量,是否属于“利用职务便利”?

为厘清事实、精准定性,案件承办检察官开展亲历性审查,前往案发公司,邀请专业技术人员对计算机信息系统进行评估。经排查确认,徐某的行为除非法占用“上行流量”外,未对系统功能、数据安全及运行稳定性造成损害。

公司负责人介绍,徐某是公司正式员工,职责为机房设备日常巡防、问题排查及检修,其安装服务器的行为发生在检修期间。公司与技术人员均一致认为,“上行流量”是企业投入基础设施后用于经营创收的“网络商品”,具有可量化且权属明确的财产属性。经审计,公司经济损失达160余万元。

据此,检察官认定徐某的行为属于利用职务之便,以非法手段侵占所在公司财产。2025年10月,樊城区人民检察院以职务侵占罪对徐某提起公诉。

综合履职守护企业权益

“‘监守自盗’的‘内鬼’已被抓住,但企业的损失还需要尽快弥补。”提讯阶段,检察官对徐某释法说理,阐明主动退赔对量刑的积极影响。最终,徐某及其家属主动全额赔付了公司的经济损失。

案件办结后,检察官并未止步于此。经复盘卷宗,他们发现该公司在技术防护、内控机制、风险排查及法治教育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才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此类‘内鬼’作案隐蔽性强、危害性大,唯有推动企业从根源上强化防控,才能彻底杜绝类似案件。”案件承办检察官表示。

2026年2月10日,案件承办检察官前往该公司送达翔实的检察建议书,提出系统性整改建议:对核心区域网络活动实施全景式、智能化监管,严格落实关键操作强制留痕、双人复核流程等,为企业提供了一份切实可行的治理“路线图”。

该公司负责人现场签收建议书,并表示将结合建议内容,通过“人防+物防+技防”三位一体的方式,彻底消除风险隐患。

《襄阳晚报》(2026年3月24日5版)

编辑:苏焰灵

审核:杨羽航 终审:刘明

编辑:苏焰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