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莉莉 通讯员 罗文俊
4月1日清晨,襄城区冯家巷社区里,一家盲人推拿按摩店门口,崭新的招牌在阳光下格外醒目。店主黄师傅摸着门框,脸上露出笑意。半个月前,他还在为这块招牌发愁——门店建设时没预留招牌位置,自己又看不见,备案手续更不知从何办起。冯家巷社区城管工作室进驻队员吴朝汛得知后,主动上门“跑腿”,帮他办妥了所有手续,直到招牌安装完成。
黄师傅的“小事”,折射的是我市城市管理正在发生的一场深刻变革——城管进社区。2024年以来,按照省住建厅部署,市城管执法委探索推进“城管进社区”工作,让管理、服务、执法资源直达基层。截至目前,全市进驻社区279个、进驻人员924人,城管队员从“坐等上门”变为“主动敲门”,从“管得了看不见”的尴尬,走向“服务就在身边”的日常。
入:破“条块壁垒”沉“治理重心”
社区是群众生活的主要空间,也是基层治理的“最后一公里”。过去,条块分割、权责脱节导致管得了看不见、看得见的管不了,常常让城市管理工作陷入被动。部门职责交叉、民生诉求复杂,基层治理亟须破题。
市城管执法委的探索,从人的下沉开始。进驻社区城管工作室的队员身份和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但工作岗位在社区,接受社区党组织统一领导,实行双重管理和考核。每个社区设立城管工作室,按照统一外观标识、统一公示内容、统一装备配备、统一事项清单的“四统一”标准,与社区居委会合署办公。挂点领导、包点领导、网格长层层明确,确保“有人管、管到位”。
在襄城区古城街道14个社区、襄州区张湾街道12个社区,规范化试点建设正在推进。进驻模式采取“1+1+N”——1名城管队员、1名社区工作人员、N名相关部门管理人员,形成社区党组织为负责人、驻点人员为主理人、社区居民为合伙人、职能部门和辖区单位为参与人的治理格局。城管队员每天忙完主次干道上的事儿,就会转入社区,开展走访,既听取群众诉求,又紧密联系社区两委,当好采集员、宣传员、联络员、调解员。
融: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
城管进社区,不是简单地把执法力量“搬”进社区,而是让服务、管理、执法在基层融合。
襄州区三江口社区凤鸣大道沿线,融创滨江1号小区以南的河堤边,曾有大片空地被违规种菜,导致蚊虫滋生、异味刺鼻,周边居民怨声载道。社区城管工作室进驻后,队员巡查时发现了此处顽疾,在三江口社区党组织统筹推动下,协调自然资源和城乡建设部门无偿提供了近千株苗木,文旅部门配套了儿童游乐及健身设施。目前,违规菜地已经成为市民休闲娱乐的好去处,曾经的“环境痛点”变成了“治理亮点”。
“这事儿干得漂亮,真是办到我们心坎上了!以前我们压根不愿意从旁边经过,现在环境变好了,我们天天来!”居民李奶奶连连夸赞。
这样的转变,源于市城管执法委建立的“城管进社区”工作机制。
日常巡查实行“马路办公”,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干预;线上线下双渠道收集群众诉求,确保事事有回应;通过社区“吹哨”、部门报到,“一委一办一平台”等模式,协调多部门合力解决职能交叉问题。同时,明确宣传、服务、管理、执法四项清单,梳理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停车秩序、违法建设四大类13项常见事项,让社区城管工作室的进驻队员干有方向、管有依据。
合:从“单向管理”到“共治共享”
“城管进社区”的深层逻辑,是推动城市管理从“政府独奏”走向“社会合唱”。
襄州区光荣路社区,城管工作室进驻队员依托社区党组织,开展“光荣合伙人”积分制活动,将商户、居民、物业、共建单位等吸纳为社区治理共同体。给主动参与“城管进社区”志愿活动、及时上报违规线索等行为记分,给违规经营、乱堆乱放等行为扣分。积分可兑换实物、服务或抵扣物业费,对文明商户、优秀网格员定期公示表扬。积分制激发了全民参与的内生动力,城市管理从“要我做”变为“我要做”。
在襄城古城片区,联合执法试点已开展30多次专项整治,取缔临时疏导点8个,疏解游散摊点300余处,古城街道面貌焕然一新。同时,创新推行“公益减罚”柔性执法模式,针对市容环境领域情节轻微、能够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设置道路清扫、文明劝导、普法宣传等志愿服务岗,让违法商户在自愿参与公益服务中强化法治意识,实现警示告诫、教育引导、公益奉献的效果,更在一次次的实践中推动“末端执法”向“源头治理”转变。
居民们从“站着看”到“一起干”,从“管与被管”到“共治共享”,我市“城管进社区”工作正让城市管理变得更精细、更有温度、更富效能。正如市城管执法委相关负责人所言:“城管进社区,进的不仅是人,更是服务、是作风、是情怀。打通‘最后一公里’,关键在把群众的小事当成自己的大事。”
如今,黄师傅的按摩店生意日渐红火,三江口社区的休闲空间成了居民休闲地,光荣路社区的积分制吸引了越来越多“合伙人”。这些基层治理的“微创新”,正在汇聚成城市治理现代化的生动实践。
当城管队员的身影出现在社区角角落落,当群众的需求被第一时间响应,“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理念,便在每一个细微处落地生根。
《襄阳日报》(2026年04月03日05版)
编辑:苏焰灵
审核:刘靓 终审:杨潇






